近年來,烏拉特后旗公安局不斷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整合公安、司法的力量,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了派出所與司法所“兩所”共防共建共治的機制,實現“兩所”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格局,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調處化解矛盾糾紛作用,為創建平安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9年10月26日,居民吳某某與呼和鎮力農牧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梁某某因承包養殖場問題引發糾紛。隨后,二人向呼和鎮派出所報警求助。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并進行現場調解。在未達成和解協議的情況下,民警將吳某某與梁某某領到“兩所”共同調解,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員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別對雙方當事人講法律、講道理,教育雙方換位思考,理性解決矛盾,防止事態擴大造成兩敗俱傷。
在派出所與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辛勤努力下,經過耐心細致的勸解,吳某某和梁某某最終達成協議,并在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訂了調解書,一起矛盾糾紛就此得以成功化解。
據統計,今年以來,烏拉特后旗公安局各派出所聯合司法所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0余起,“兩所”的作用得到了轄區群眾的高度認可,為創建穩定和諧轄區發揮了積極作用。